晴時多雲

國體法修法過頭關 協會改革鳴槍!

2017/05/04 06:00
立院委員會昨完成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審查,未來將送院會三讀,教育部長潘文忠(右四)與立委合影。(記者陳志曲攝)立院委員會昨完成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審查,未來將送院會三讀,教育部長潘文忠(右四)與立委合影。(記者陳志曲攝)

理監事產生民主化

〔記者鄭鴻達、林岳甫/台北報導〕為改革各單項體育協會長年弊端,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昨初審通過「國民體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建立零用金、出賽費制度,讓選手不再因「為國爭光」受委屈,更明定單項協會的理監事等之產生民主化、財務透明化,避免協會被特定人、團體把持及壟斷,不過這只是起步。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黃國書表示,本次修法將國家代表隊之培訓及參賽選手的出賽費、零用金制度入法,讓選手未來不會再戴「為國爭光」的帽子而無償出賽,藉此讓體育選手的權益受到更多重視及照顧。對於單項協會的改革,黃國書指出,草案有規範「選手理事」部分,規定協會理事的結構中必須有選手代表,使協會回歸以選手為中心,並且規範團體及個人會員之比例,讓單項協會有更民主化的設計。

黃國書表示,本次修法也規定,全國性體育團體理監事的產生,三等親內不得同時擔任理事、監事,避免協會近親繁殖,使單項協會更制度化、透明、開放,避免以往被詬病的特定人士或家族掌控單項協會的弊端,只可惜地方體育團體本次修法並未觸及。

財務需會計師認證

外界關注的協會財務透明化,黃國書指出,本次修法將會計師查證制度納入條文,使協會財務必須透過會計師認證,以昭公信,且每年須在其網頁設置財務專區,公告每年接受政府哪些補助,避免協會因財務不透明而壟斷利益。

國體法修正草案將送交立法院,若無意外,最快5月底可三讀通過。體育署署長林德福表示,體育署即日起得身肩重任,督促各協會著手進行改革,他說:「體育改革從此刻開始行動,接下來體育單項協會要在半年內修訂團體組織章程送交內政部,再來完成協會全面改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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