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中華奧會難道不是國家奧會?

2017/09/01 06:00

無論會名或會旗如何呈現,我國的身分都是國家奧會NOCs。(資料照)

記者鄒景雯/特稿

國體法修法過程中,出現一個「插曲」,就是原第9條有關「中華奧會」,是否將在新立專章(第5章)後,修正為「國家奧會」?這個議題在一讀階段,民進黨原本是同意的,但是昨天在二、三讀時,則因中華奧會與國、親兩黨反對,因此決定維持現狀。雖然國會多數決議如此,但是有一些事實問題,很有必要說清楚,不應該不明不白。

反對修法的主要理由,以中華奧會發出的聲明為代表,中華奧會昨天上午對國體法修法若將「中華奧會」專章名稱及條文內文皆改為「國家奧會」,表達了憂慮。並且強調,他們憂慮有歷史依據:「台灣曾經因為名稱問題,1970~1990年選手全部被排除在亞運門外,也無法參加1972及1976年的2屆奧運會,及所有單項運動總會舉辦的國際賽事。直到1981年,中華奧會跟國際奧會簽署了協議,定英文會名為「Chinese Taipei」,才結束被國際體壇孤立長達20年的局面。因此他們擔心:國體法對中華奧會專章名稱的修訂,「萬一被國際社會或組織解讀或認定為偏離我與國際奧會的協議或其憲章」,將會影響選手的權益。

這段期間,中華奧會向政界展開了多方的遊說,主要理由大致不脫以上內容,但是識者仍然必須很理性地指出,這樣的杯弓蛇影,可能是出於國際觀不夠,或是過度懼中,或者意識形態使然,距離事物的本質實在謬誤且遙遠。

首先,請翻開奧林匹克憲章,只要詳閱其第4章的條文,就可以充分了解,不管我們被叫成什麼,如英文會名Chinese Taipei,或我們自稱什麼,如現稱「中華奧會」,我們的身分與其他所有的國家一樣,都是國家奧會(The 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s, NOCs)成員。

其次,奧林匹克憲章對國家奧會的規範,包括任務、地位、組成、名稱、會旗、標誌、會歌,白紙黑字,一應俱全,中華奧會所稱1981年與國際奧會簽了協議,不外就是國家奧會的名稱必須經國際奧會核准這一條,再次驗證這就是一個國家奧會。甚至我們怪怪的會旗之所以要經國際奧會執委會核准,也因為我們是國家奧會的身分。

綜上所述,國體法修法若就我國的國家奧會,應該履行奧林匹克憲章的權利與義務關係加以明定,這是貫徹與強化,何有偏離協議或憲章的問題?難道中華奧會不是國家奧會?若干人士之所以聞「國家」色變的原因到底是什麼?國人應該反過來追問他們才是。

順道也要提醒中華奧會,1972年慕尼黑奧運,中華民國是有參加的,當年的掌旗是紀政,她披著長髮,舉著車輪旗,穿著黃色旗袍帶領運動員入場。這是車輪旗「上一次」出現在奧運會的時間,在官網貼聲明的正確性,關係到這個機構的基本專業,掛了一天,竟還不察,未予修正,實在令人遺憾。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推薦新聞
網友回應
載入中
已經加好友了,謝謝
歡迎加入【自由體育】
按個讚 心情好
已經按讚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