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體改被疑護航協會 署長:嚴格把關

2017/09/16 06:00

體育署近日擬定特定體育團體章程範本,被質疑護航舊勢力,署長林德福(見圖)昨強調只要有心加入,協會沒有理由拒絕。(記者卓佳萍攝)

〔記者卓佳萍/台北報導〕為抗議體育署護航協會舊勢力、體改打假球,體育改革聯會前晚發表嚴正聲明,並宣布退出「特定團體輔導委員會」。

體育署長林德福昨緊急召開記者會回應,他強調,在開放參與的精神下,只要符合我國籍、年滿20歲,依規定繳交會費後,協會沒有理由拒絕民眾入會,審查係屬必要完備之程序過程。

林德福重申,各體育團體改選過程中,體育署一定會嚴格把關,若未依規定改選,體育署可要求改善,或取消補助款,甚至能命令解散。

國體法修正案三讀通過後,體育署近日擬定特定體育團體章程範本,但體改會認為明顯在護航現有協會,並提出多項質疑,包括組織章程中規定會員入會須經理事會審查,違反國體法全面開放精神。

其次,目前依照改選進度,章程仍無範本、選舉方法仍無共識,就要求在11月30日前倉促結束所有民眾加入協會成為會員,設限新會員加入的企圖明顯。

第三,國體法規定,保障選手理事至少20%席次,而團體理事和個人理事皆不得過半。但依照目前體育署的章程範本,卻直接保障50%給屬於舊有勢力的團體理事席次,扣除選手理事的20%,個人理事席次僅剩下30%,等於封殺所有想要參與協會的改革力量。

面對體改會質疑,林德福表示,新國體法不只個人會員開放,團體會員也是開放的,依規定,團體會員應包括地方體育會所屬單項運動委員會及各級學校。

林德福舉棒球協會為例,他希望未來可納入職棒、社會球隊與大專、高中球隊,團體會員可望達到300個以上,沒有團體會員把持或操控的可能性。

體改會代表張祐銓認為,當初國體法開放一般會員加入,現在又讓協會擁有審查機制主動權,他們無法理解,林德福舉出團體會員例子,學校代表往往是教練,教練多半是協會派,這樣如何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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