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署長林德福。(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新版國體法通過,台灣主要競技運動有了改變契機,對整體體育環境而言,朝向更好、更理想的目標前進。社會氛圍成熟促使國體法稍稍跟上時代需求,不過從現實環境來看,只是高高跨過一道門檻,光是要踏出第一步,執行細節就千頭萬緒,困難重重,且改革強烈衝擊動盪難免,首當其衝的就是明年8月的雅加達亞運,以及3年後的東京奧運。
新版國體法通過公告生效後,適用新版國體法的協會必須在6個月內完成改選,其中最受重視的亞、奧運項目43個協會,如何在新版國體法規範下完成轉換,更受國人矚目,從長遠的眼光來看,體育改革非做不可,面對短期衝擊,則是要提前因應,畢竟這是50年來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劇烈改變。
從新版國體法的修法精神,到受新法規範的特定體育團體重訂組織章程,若完全落實,堪稱台灣體壇大翻轉,重新出發值得期待,但實際上立刻遭遇兩個現實問題。其一,原本協會是否配合新法如期改選。第二,如期改選後的陣痛期如何因應。
社會期待體育改革,最終仍需進入體制內進行,重訂協會組織章程、開放會員入會、改選的投票方式、理監事比例等細節,真正獲得共識後,還是要交由現有協會執行,若現有協會消極抵制「整攤推倒」,體育署署長林德福坦言,體育署的政策工具,除了經費補助歸零之外,別無他法。而依人團法,內政部也只能令其限期整理,最糟的情況就是解散協會,再另起爐灶,如此就不是短期的影響了。
最好的情況,當然是現有協會積極配合,揮劍自宮完成改選,之後立即銜接選訓業務,即使如此順利,新團隊在幾個月後就得面臨亞運,挑戰可想而知。
體育署身為競技運動協會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在體育改革的過程中,經常被立委點名痛批,被質疑為舊勢力護航,另一邊面對現有協會抗爭,兩面夾攻承擔不少壓力,過去幾十年因襲的做法,要一夕翻盤確實有難度,但體育署無從迴避,包括改革所帶來的可能衝擊,體育署也得提前因應,未雨綢繆。
(記者王元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