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體改灌人頭會員 5高層需繳30至75萬處分金

2018/08/28 06:00

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錢利忠、卓佳萍/台北報導〕棒球協會前理事長陳太正、羽球協會秘書長李侑龍、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游泳協會前理事長許東雄、網球協會前副秘書長趙安華等5人,為鞏固各協會理監事改選主導權,被控蒐集並交換民眾個資,互灌人頭會員;台北地檢署考量5人均認罪,依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等罪予以緩起訴,期限1年,各須繳30萬至75萬元不等處分金。

體育署預計今公開回應

依國體法第39條,若遭判有期徒刑將無法擔任理事長、秘書長一職,但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因此現任羽協秘書長李侑龍、網協秘書長劉中興仍可繼續擔任職位,前述5人認罪在先,仍有試圖干擾選舉意圖,體育署在改選時雖然有監督選舉小組,但沒有明確列出罰則,體育署預計今天公開回應。

依涉案情節輕重,劉中興、趙安華各須支付公庫30萬元處分金;陳太正、李侑龍各須支付55萬元;許東雄則須支付75萬元。

網球協會秘書長劉中興。(資料照,記者黃志源攝)

去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期間,體育署為符合國民體育法開放全民參與各單項協會的修法宗旨,建置「民眾申請加入特定體育團體會員預報名專區」網站,讓民眾能上網登錄報名,參與各體育團體理監事的改選作業。

檢方調查,棒協理事陳太正,同時也是足球協會秘書長陳威任的父親,與李侑龍、劉中興、許東雄等4人,為鞏固其於足球、羽球、網球及游泳協會等理監事改選的主導權,透過各自人脈蒐集民眾個資,甚至換票互灌人頭會員。

緩起訴書提及,陳太正等4人為求增加各自協會的預報名人數,自行蒐集將近3000筆個資,並約定以陳太正作為個資中轉中心,李侑龍、劉中興、許東雄等3人則負責提供個資給陳,4人再僱人將民眾的個資輸入各自主導協會的預報名網站,灌水預報名人數。

全案經體育署及立委黃國昌等人告發後,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刑事局分別介入調查,檢方考量民眾預報名後仍須繳費才能成為正式會員,並取得理監事改選的選舉權及被選舉權,認定5人換票互灌人頭會員的行為,「尚未對各協會的理監事改選造成實質侵害」,且5人均已認罪,同意給5人自新機會,予以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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