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會長吳志揚(右3)與5位新任仲裁委員陳一(左起)、洪偉勝、林振煌、陳雲蓮(右起)和陳志光。(記者林正堃攝)
〔記者吳清正/台北報導〕停擺多年的中職仲裁委員會,新聘5名仲裁委員昨天到任,包括球員薪資爭議都可提請仲裁。
新聘5委員 過運作門檻
中職會長吳志揚表示,為提高仲裁委員會的公信力,和球員工會達成共識,委請4個外部公正單位推薦人選,包括台北市律師公會推薦林振煌、台北市會計師公會陳志光、台灣體育運動暨娛樂法學會陳一、台灣運動休閒法學會洪偉勝律師,聯盟和球員工會推薦前體委會副主委陳雲蓮。
根據聯盟規章,仲裁委員會負責處理團體會員(球團)和團體會員之間、團體會員和關係人(球員、教練)之間的爭議。吳志揚表示,基本上只要對象是這些,範圍沒有限制,包括球員薪資仲裁,若雙方對仲裁結果不滿意,仍可尋求法律救濟。
仲裁委員會在中職籌備時期的1989年成立,歷年共有約20件仲裁案,其中部分撤回直接走法律途徑,包括前興農牛武建州對球團提告,獲判賠402萬薪水,也有雙方合意而撤回,做成仲裁判斷的只有5件,最近1件是1998年興農牛張天麟提出的合約存續案,近年來由於仲裁委員不足3人,已無法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