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子琦因禁藥被追加禁賽8年,提告奧會遭到駁回。(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灣舉重好手林子琦,3年前接受國內賽外檢測時被驗出禁藥,因為是累犯,遭國際運動仲裁庭(CAS)追加禁賽8年並取消積分、獎金,由中華奧會執行;但林指出,中華奧會無權執行CAS決議,提告請求防止侵害。台北地院認為,中華奧會無權決定林是否能參加國際賽事,昨駁回請求,可上訴。
林子琦曾獲2014年仁川亞運舉重項目63公斤級金牌,卻在2016年6月間奧運前驗出禁藥。中華奧會原處以2年禁賽,但CAS認定林是累犯,去年11月追加為禁賽8年。
林子琦不滿被追加禁賽,除向北院提告侵權,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但北高行自認無審判權,本月1日已裁定駁回。
至於北院方面,林子琦委任律師黃國鐘認為,CAS的仲裁決定,應向國內法院聲請承認與執行,才有執行力,但中華奧會拿著沒有執行力的仲裁決定向全國舉重協會要求執行,可謂「拿雞毛當令箭」,於法無據,已侵害林的名譽權與參賽權利。中華奧會律師林振煌反駁,8年禁賽處分是由世界反運動禁藥組織(WADA)向CAS聲請仲裁,並非中華奧會做成。
全案昨日審結,法官表示,林子琦是否參加國際賽事並非中華奧會決定,既無決定權,林的提告則無理由,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