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冷眼集》台灣之光大崩壞

2019/08/01 05:30
跆拳道曾讓台灣在2004年奧運拿下兩面金牌,圖為當年金牌國手陳詩欣與朱木炎。(資料照)跆拳道曾讓台灣在2004年奧運拿下兩面金牌,圖為當年金牌國手陳詩欣與朱木炎。(資料照)

體育署必須有所作為

對跆協從嚴處置

跆拳道曾經勇奪台灣第一、第二面奧運金牌,創造屬於跆拳道的光榮歷史,沒想到才幾年好光景,近年來不只技術不見提升,協會更是亂象叢生,選手紀律廢弛,道德淪喪,整個大崩壞,成了台灣社會令人痛心的負面教材,如此不求上進的協會,體育署必須有所作為,依職權從嚴處置。

跆拳道曾是台灣國際賽大金庫,在經常被裁判主導勝負的年代,依舊帶回難以計數的金牌。2004年雅典奧運,更是一舉奪下2金、1銀成績,政府對跆拳道發展的支持,挹注的年度經費經常以億計,如果不是補助最多,也一定是第二,當時的跆拳道何等風光。前大眾銀行董事長陳建平擔任理事長的時期,出錢出力也留下典範,都曾是台灣跆拳道的美好年代。

跆拳道為求長存奧運,一方面推出電子襪和電子護具,數據透明化,改善裁判主導勝負被詬病的人為因素。另一方面利用得分和扣分規則,引導選手比賽時更積極攻擊,使得對打內容更具觀賞性。在這兩大國際主流趨勢下,台灣跆拳道似乎難以適應,技術水準有待提升,成績江河日下。

跆拳道協會近來的行事爭議,當權者在協會的運作上,公然鑽「專任」、「兼差」之差的法律邊緣行事,以最低道德標準的「不違法」堂而皇之自誇,沉淪至此,何以帶領選手創造好成績。也難怪「邪會」之名,深植社會人心。

在國際競技舞台上,從職業到業餘的頂尖選手,面臨競技大賽時,都是窮盡心力與智慧,設法精實訓練提升自身競爭實力,無一例外,贏得佳績毫無僥倖,紀律嚴格,而台灣的「國手」,竟在大賽將屆時夜間喝酒,連最基本的行為都無法控制,如何能成就國際一流選手。

體育署做為國體法特定體育協會主管機關,有權進行積極管理,包括日前主動放棄國際賽主辦權的滑冰協會,以及現今跆拳道協會爭議,體育署都應依國體法第43條嚴格認定處置,甚至暫停所有補助,才能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

(記者王元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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