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鏡銘行使FA。(資料照)
〔記者龔乃玠/台東報導〕中信兄弟張志豪多次擁有自由球員權利,直到職業生涯第11年才首度行使,他坦言內心深處曾對這項制度擔心,最終體認必須實際走一遭,為職棒環境盡點心力。
親身走一次FA 才知制度良窳
自由球員制度應是球員追求更好身價的保障,在台灣行使卻綁手綁腳。33歲的張志豪在2018年季後首次符合自由球員資格,他指出,曾擔心制度複雜、太難行使,擔心影響球隊對他的看法,過去兩年選擇專注為球隊奪冠;但看到前輩勇敢踏上未知戰場,讓他反思自己。
張志豪所屬的秉初經紀公司,早在總冠軍賽前兩週就與中信球團交換意見。經紀人林世民表示,「我們提早溝通,球團對此事感覺非常正面,給予尊重,讓張志豪消除對制度的疑慮。針對合約,已和中信球團交換心得。」
統一獅王鏡銘也是生涯首次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他說,期望中職未來符合資格的選手都能提出申請,這可間接協助中職進步,透過FA認知自我價值及市場定位,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
王鏡銘認為,追求自我價值並沒有錯,面對市場機制也是需要勇氣的,「謝謝統一獅球團不反對,支持選手提出F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