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蹭奧運熱加碼打賞,掀起諸多亂象。(資料照,特派記者林正堃攝)
東京奧運接近尾聲,台灣代表團取得2金、4銀、6銅的空前佳績,在國內也獲得極大關注,社群媒體隨處可見網友分享台灣選手令人動容的一幕,顯示台灣選手的表現,凝聚了全台,不過,也因此產生許多亂象,拚了命要蹭奧運的熱度,有些張冠李戴,最普遍的就是錦上添花,看選手奪牌後才瘋狂加碼獎金,將台灣獎金制度推向精英主義的極端。
依台灣的國光獎章獎金給獎辦法,奧運奪金可得2000萬元,銀牌700萬元、銅牌500萬元,並且一路獎到第8名,彰顯在奧運擂台上的難得殊榮,如果是田徑、游泳、體操再加碼50%,金牌獎金3000萬元。不過,台灣選手在奧運的表現掀起一波波旋風時,各縣市政府也開始喊價加碼。
慷納稅人之慨收買人心
例如設籍金門的李洋再添472.5萬元獎金,台中市金牌獎金從15萬乘20倍,達300萬元,銀牌的楊勇緯多添200萬元,新北、高雄、苗栗、台東、雲林等縣市都紛紛出手,以示對績優選手的重視,對選手而言都是額外的驚喜。根據富比世的調查,台灣奧運獎金在全世界的排名,即使拿不到金牌,也有銀牌的實力,如果加上地方政府加碼的獎金,台灣恐怕沒有對手。
台灣社會重視競技選手的福利,非常值得欣慰,不過,這些加碼獎金彷彿國光獎金框架上的增生組織,未來可能產生選手戶籍流動的亂象,而且許多地方政府在選手奪牌後,才修改辦法大幅加碼獎金,也難掩收割獎牌的榮耀、兼收買人心的嫌疑,用納稅人的錢來蹭奧運熱度。
恐將獎金制度推向極端
用金錢衡量獎牌的榮耀,似乎是台灣對運動競技的主流價值,與早期共產國家有些雷同,和現在印尼、菲律賓等國選手奪牌後的效應頗為類似,比起相對較文明、進步國家運動結合生活的型態,奧運獎金多只是象徵性,甚至沒有獎金的思維差異甚大。而這種集體起乩、錢上加錢的極端獎勵方式,儼然是台灣未來的趨勢。 (記者王元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