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運產條例修正案過關 第6隊「有影」

2021/12/08 05:30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三讀通過,立院副院長、中職會長蔡其昌(右4)舉牌慶賀。 (記者王藝菘攝)

〔記者徐正揚、林宥辰、林良昇/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立法院副院長、中華職棒聯盟會長蔡其昌認為,這對成立職棒第六隊增加誘因,明年會是增隊的好時機,聯盟願意把加盟條件更彈性化。

蔡其昌認明年有機會

蔡其昌指出,中華電信已在評估成為第六隊,中職願意檢討過於嚴苛的新球隊加盟條件,「只要聯盟跟五球團能做到的,都可以彈性處理。」

蔡其昌認為,擴大職棒市場、修法增加誘因、調整加盟條件,是有利中職增加球隊的「三支箭」,預期明年球季開打後的4、5月,行政部門就能具體頒布施行細則,「明年一定可以適用新法,第六隊很有機會。」

「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後,取消地方政府及公營事業投資運動產業股份比例不得超過50%的限制,在攸關中華職棒增隊及企業捐助運動產業優惠新增訂的第廿六條之二,讓捐贈運動產業減除稅額定為捐贈金額的150%,增加企業捐助運動產業誘因。

捐助體育活動增誘因

三讀條文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促進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發展,得設置專戶辦理營利事業捐贈有關事宜﹔專戶收受捐贈額,每年累積金額以30億元為限,並得於該總額限度內,針對不同運動種類及受贈對象訂定得收受捐贈金額上限。

條文也明定,營利事業透過專戶捐贈中央主管機關認可的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得在一千萬元內,按捐贈金額的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若為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准的重點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公告的重要賽事,不受一千萬元額度限制。

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表示,通過的第廿六條之二是培育台灣運動人才的里程碑,可提升企業投資意願;國民黨立委林奕華指出,這次修法版本重點,就是要打開企業獎助體育活動的活水,協助更多運動選手有發揮舞台。

中信兄弟球員、也是原棒協理事長林智勝則認為,不僅是可能的第六隊,基層運動也能受惠,會有更多企業願意贊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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