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部最新公告辦理大型校際體育競賽等補助。(記者李欣芳翻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教育部體育署最新公告修正「教育部體育署補助推動學校體育運動發展經費原則」,要提高對縣市政府與學校等機關辦理校際體育活動、運動競賽的補助。其中辦理全大運補助金額由4千萬元提高到1億元;辦理全中運補助金額從7000萬元提高到1億6千萬元,自10月18日起生效。
至於學校整修或新建運動場地及購置體育器材設備,也新公告更詳盡的補助新標準。若是屬於區域性以上訓練場地及設備器材,符合申請資格者,專項運動館,每座補助上限為3千萬元;設備器材方面,國中小補助上限為150萬元;高中部分最高補助200萬元;大專院校則最高補助300萬元。
根據體育署的公告,若是屬於學校體育教學及訓練場地的整建、新建及體育器材設備的購買,運動操場方面,200公尺跑道,補助上限630萬元。300公尺跑道,補助上限為950萬元。400公尺跑道,補助上限1520萬元。球場的補助,包括籃球場、排球場與網球場等,每面球場最高補助80萬元。樂活運動站,每座最高補助60萬元。
有關學校或縣市政府若是辦理聯賽,每項運動種類仍維持補助1200萬元不變,若是辦理全國性體育活動或運動競賽, 辦理區域性校際體育活動或運動競賽,則分別各維持補助300萬元、10萬元,補助金額也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