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林秉聖「獅」約 最慘恐兩頭落空

2023/08/17 05:30

攻城獅昨公布林秉聖簽名的加盟合約,並譴責其他球團惡性挖角。 (攻城獅提供)

〔記者林岳甫/台北報導〕林秉聖婉拒加入PLG新竹攻城獅,卻在合約上簽名,事件鬧得滿城風雨,攻城獅強調將尋求法律途徑捍衛權益。倘若雙方對簿公堂,攻城獅有機會獲得高額賠償金,更有可能訴請林秉聖和其他球團的合約無效。

不履行契約 須賠錢了事

喆律法律事務所律師黃杰表示,林秉聖若確定不加入攻城獅,意味著他會單方終止或解除與攻城獅之間的合約,若無正當理由使得合約終止或解除無效,攻城獅可向他請求不履行契約的損害賠償。另外,球員與球團之間合約若訂有懲罰性違約金條款,球團可據以請求高額的賠償金;如果沒有,球團可能必須舉證證明所受的損害為何。

挖角球團新合約可能無效

據了解,林秉聖婉拒攻城獅,是想加入其他聯盟的球隊,是否可以賠錢毀約解決?黃杰表示,若經此風波,雙方沒有意願繼續合作,可談妥一定金額而終止或解除契約。如果雙方僵持不下,而其他球團在明知林秉聖已與攻城獅簽訂合約仍與他簽約,根據過去法院的判決,有可能構成公平交易法上之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攻城獅可請求挖角球團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或請行政機關開罰,或訴請確認球員和挖角球團之新契約無效。

國內職籃進入PLG、T1並存時代,往後惡意挖角之事恐怕還會出現。黃杰表示,過去中華職棒、台灣大聯盟共存時,和兄弟隊有約的王光輝就和那魯灣公司(台灣大聯盟)簽約,當時雖然歷審判決認定不一,但法院曾一度判決那魯灣屬惡意挖角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規定,認定王與那魯灣公司的契約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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