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職球星佐佐木朗希出現罕見「跨年談約」,最後趕在開訓前與羅德隊達成共識。(資料照)
〔記者吳清正/新聞分析〕日職羅德隊「令和怪物」佐佐木朗希日前趕在距離開訓不到1週,和球團達成合約,免於需「自費春訓」;中職6隊皆已開訓多時,各隊都還沒完全談妥球員合約,包括多位指標球星尚未換約,雖然不必自費參加春訓,必定影響選手專注度。中職邊練邊談合約的怪象存在多年,甚至遍及各隊,勞、資、工會三方不以為意,為避免勞資雙方權利義務出現模糊爭議,應該訂定相關規定,確保完成換約的球員才能春訓。
談薪愈拖愈晚 球員春訓缺保障
日職除了少數簽複數年合約的選手,大部分球員都是1年1簽,原則上球團都會在年底合約到期前,和選手完成換約,「跨年談約」是極少數的例外,例如樂天田中將大因為連續兩年減薪超過上限(年薪達1億日圓40%、未達1億日圓25%),花了較多時間協商,佐佐木則是為了季後申請入札轉戰大聯盟和球團拉鋸。
日職12球團統一在2月1日開訓,如果開訓前尚未達成合約,名義上就不是球團所屬選手,如果要參加春訓,交通、食宿和訓練設施等費用就必需自理,不過,等到完成換約,球團還是會退還相關費用。
應訂換約規定 談妥合約再春訓
中職採取「不定存續契約」,近年來談薪換約越拖越晚,年底前完成者反成特例,加上各球團都是1月份就開訓,春訓時不少球員還沒有達成合約,甚至球季開打還在談,暫時先領前1年的薪水,雖然不必自費參加春訓,換約後薪水依據新合約補發,但是選手春訓的同時還要分心談約,難免影響訓練效果,一旦受傷或出意外,球員難不成要自費醫療,因此有必要盡早完成換約,讓選手可以專心備戰新球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