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鮑建信、林三豐/綜合報導〕簡姓男子去年觀看職棒比賽,欲搶球員拋投的贈球,不料被擊中右眼受傷,控告義大球員高孝儀涉嫌業務過失傷害罪,高雄地檢署認為簡未採取迴避,為容許風險的行為,高處分不起訴。本報記者致電並留簡訊給高孝儀,但都未獲得他對判決的回應。
原告簡男指出,去年5月4日前往高雄澄清湖棒球場,觀看職棒比賽,在兩隊攻守交替時,義大中外野手高孝儀朝外野觀眾拋投贈予的棒球,簡見狀站立欲接球,卻被擊中右眼受傷,他認為依中華職棒聯盟規章規定,球員不得任意向觀眾席投球,控告高涉業務過失傷害罪。
高員指稱,換場向觀眾拋球是慣例,不知有禁止規定,並強調以高拋給球,而非用丟的,否認犯行。
承辦檢察官表示,球賽換場期間向觀眾拋球,聯盟並未禁止;而簡曾觀看職棒1至2次,知道有贈球的情形,並預見接球有可能受傷,卻未自行決定採取迴避或保護措施,反而站立積極搶球,應自行負責。
周董:未來不再丟球上觀眾席
高孝儀雖未被起訴,但引起球員議論,中信兄弟球星周思齊隨後在臉書上聲明表示,「未來不再丟球至CPBL季賽觀眾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