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聯盟有25人名單(Active Rosters),為比賽登錄陣容,加上受保護的球員,最多可達40人,稱為40人名單(40-Man Rosters),在7天、15天傷兵名單、喪親與陪產名單中的球員不在此限,每年9月1日起大聯盟登錄名單可增加到40人。
球員進入40人名單後,若球團要下放小聯盟,就必須動用「選擇權(Option)」,該球季可任意在大、小聯盟間上下,一般每位球員有3次選擇權,但小聯盟資歷若不滿5年,球團有第4個選擇權。
40人名單中的球員被用選擇權下放後,至少要在小聯盟10天,才能再叫上大聯盟,除非25人名單中有人受傷,球員下放小聯盟滿20天,就算用掉1個選擇權,不過,球員若大聯盟資歷滿5年,即使還有選擇權,球團要下放得經球員同意。
(記者林三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