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換約背景 比他人更具優勢

2006/08/06 06:00

〔記者鄭又嘉/綜合報導〕洋基巨投們身價都很嚇人,但是在新人時期,他們也都曾坐領大聯盟的最低薪,大多數都是打滿3年後才與母隊換約,不過時空背景與現在大不相同,建仔明年有機會提前換約。

「巨怪」強森的第1個完整球季出現在1990年,該年他拿下14勝,年薪為15萬,隔年年薪調到35萬,直到打滿3個球季後,西雅圖水手隊才主動與他換約,從此晉升「百萬級」,1994年薪水才達到3百萬美元。

而穆西納出身巴爾的摩金鶯,1992年第1個完整球季就拿下18勝,已經是大聯盟頂級強投,隔年獲得30萬的薪資調漲,第2個完整球季拿下14勝後卻也只再加30萬,直到打滿4年後才成為百萬名投。

至於萊特就比較幸運,在印地安人的第1個完整球季投出12勝後,隔年薪水就暴漲至80萬美元以上,第6年突破300萬,但值得注意的是,萊特98年投出12勝後,簽下近800萬美元合約,之後3年成績卻每下愈況,直到2004年到勇士才再度拿下單季2位數勝投。至於帕瓦諾,前5年都不曾有過單季10勝以上的成績,第4年年薪卻還是突破百萬。

由於大聯盟近年調高最低薪資,各球團為留住有潛力的好手,提早換約的情形愈來愈多,情況與90年代大不相同,平均年薪比90年代已經成倍數成長,若把建仔與較年輕的萊特、帕瓦諾相比,建仔的成績有過之而無不及,因此洋基明年甚至今年球季結束就與建仔商討複數年合約不無可能。


大型合約 野手比投手吃香

〔記者吳清正/綜合報導〕大聯盟球員想要獲得合約年限長、薪資總額高的大型合約,野手顯然比投手來得吃香,類似紐約洋基隊三壘手羅德里魁茲的10年2億5200萬美元的超大型合約,不太可能在投手身上出現。

野手因為可以天天出賽,對球隊的貢獻度被認為比較高,球團比較願意出高價爭取,加上投手手臂比較容易出問題、變數多,球團通常不會簽太長的合約。

羅德里魁茲於2001年和德州遊騎兵隊簽訂的合約,年數、薪資總額和平均年薪都高居大聯盟之冠,其次是基特和紐約洋基隊的10年1億8900萬美元合約,拉米瑞茲和波士頓紅襪隊的8年1億6000萬美元合約,薪資總額排名第3,平均年薪2000萬美元僅次於羅德里魁茲。

大聯盟投手的最大型合約,則是漢普頓於2001年和科羅拉多洛磯隊的8年1億2100萬美元合約,薪資總額和平均年薪在全大聯盟都只排名第5,其次是布朗於1999年和洛杉磯道奇隊簽訂的6年1億500萬美元。

不過,漢普頓在獲得大型合約之前的5年共拿下73勝,之後5年只有53勝,布朗的成績同樣有落差,使得球團和投手簽長約的態度更趨保守,一般3到6年合約最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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