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自由充電站:尼洛條款

2015/02/11 06:00

中職草創初期,洋將艾波(艾勃)曾先後被統一獅和味全龍隊延攬,造成球團間爭議,之後各球團達成默契,互不吸收離隊洋將。

1992年左投尼洛效力兄弟象期間表現優異,但個性火爆,兄弟球團以難以管教為由解約,隔年統一獅隊試圖延攬尼洛,造成其他球團不滿,聯盟規章15章外籍球員、第3條當時亦規定「合約期滿或中途解約之球員,如未有原球團同意書,在1年內不得參加任何原球團以外之隊伍訓練活動及聯盟任何活動。」1993年9月9日領隊會議中決定,洋將轉隊不須原球隊轉隊同意書,但須離隊滿2年才可回鍋中職,稱為「尼洛條款(旋轉門條款)」。

2013年初首次領隊會議,廢除包括尼洛條款、叛將條款、外籍球員薪資上限等不合時宜的規範,各球團可自由和他隊離隊之洋將簽約,因而有許多洋將能短期內重新回鍋。

(記者林宥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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