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現在雖然也有自由球員制度,但受限於轉隊費的規定,上路以來還沒有球員轉隊成功,聯盟若想提升球員的流動性,不妨比照大聯盟,也採用補償選秀方式,還能增加選秀話題。
中職現行自由球員制度是符合資格的球員要申請,在該年12月31日前,新球隊需支付前東家球員年薪2.5倍的轉隊費,隔年1月1日起減半,以去年唯一申請的犀牛隊張建銘為例,月薪35萬的轉隊費要1050萬,減半也要525萬。
即使有球隊想簽他,但有轉隊費墊高成本,犀牛只要跟進出價,新球隊就難以競爭,對比遭犀牛釋出的林其緯,引起其他三隊爭搶,更凸顯中職現行自由球員制度有修改的空間與必要性。
反觀大聯盟用選秀權做為自由球員的代價,失去明星球員的球隊,可利用選秀培養下一個明日之星,挖進大咖的球隊則得承擔未來戰力出現斷層的風險,端看球隊怎麼盤算。
中職目前用選秀權做為代價是「旅外優秀球員」,只是沒有明確標準,喪失前3輪選秀權的代價也過高,新會長吳志揚上任後不妨一併檢討,設計更完整的自由球員制度和選秀配套措施。
球員能夠流動,才能反映出真正的市場行情,也可增加新球季的話題,配合選秀權做為平衡砝碼,球隊間戰力也不致失衡,應比現行轉隊費方式更理想。(記者林三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