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想搶林智勝 先亮出645萬

2015/10/27 06:00
林智勝與猿隊簽下的合約今年到期,轉隊費至少645萬。(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林智勝與猿隊簽下的合約今年到期,轉隊費至少645萬。(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21人 可行使自由球員權利

〔記者徐正揚/台北報導〕中華職棒聯盟昨公布2015年自由球員名單,共有23人符合資格,扣除已取得複數年合約的劉芙豪、潘武雄外,可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共有21人,動向最受矚目的是在合約年締造「333」大紀錄的林智勝。不過,想簽下林智勝,至少要付645萬轉隊費給桃猿。

聯盟昨依據作業流程,於總冠軍賽結束1日內公布自由球員名單,以統一獅8人最多,再依序為桃猿6人、義大犀牛5人、中信兄弟2人,符合資格者若要行使自由球員權利,必須在7日內向聯盟遞交申請書,今年時限在11月2日。

中職自2010年起設置自由球員制度,只有陽建福、彭政閔、周思齊、張建銘行使過權利,僅興農牛在彭政閔行使權利隔天表達網羅意願,但他們4人都以複數年合約續留母隊。

獅隊領隊蘇泰安不諱言,有制度卻沒人轉隊,主因在於2.5倍轉隊費,對球團形成很大負擔,想讓球員出現更多流動,制度要再改善。

值得觀察的是,這21人明年至少都滿33歲,未來3年內可能仍是A級戰力者,不外林智勝、潘威倫、高志綱、鄭達鴻等人,藉由行使自由球員權利而轉隊的機會較大。

至於超過38歲的陳金鋒、鄭兆行、張泰山、高建三等人,萬一母隊無意續留,球員生涯可能就此結束。

年底前締約 轉隊費1290萬

33歲的林智勝與猿隊簽下的5年2412萬元合約今年到期,本季締造打擊率3成以上、全壘打30發、盜壘30次的「333」紀錄,開季後數次宣示一定會行使自由球員權利,除了轉隊成功與否外,新合約薪資也會是焦點。

中職各隊若想爭取新科總冠軍賽MVP林智勝,根據聯盟規章必須支付原球團轉隊費,至少要先準備645萬元給桃猿做為補償,使得各隊目前只能觀望。

聯盟規章規定,一旦林智勝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網羅他的球團要支付原屬球團轉隊費,額度為年度薪資總額之250%。林智勝今年月薪43萬元,年薪為516萬元,若新球團與他在12月31日前締約,轉隊費是1290萬元。若於隔年1月1日至季前登錄截止期限間締約,新球團要支付轉隊費為年度薪資總額之125%,此時降為645萬元。

是否簽林 3球團仍觀望中

統一獅符合自由球員資格的人數最多,很有空間爭取林智勝,領隊蘇泰安表示,林智勝是很好的球員,這幾年都維持不錯的表現,獅隊會先評估再決定。至於有權行使的潘威倫等8人,球團也會先評估,看要如何留人。

義大犀牛領隊謝秉育表示,聯盟才剛公告,隊上也有5人可行使權利,球團還沒討論。

兄弟領隊楊培宏表示,林智勝只是其中1位自由球員,球團不會只鎖定他,會考慮符合戰力需求者,還要跟教練團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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