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瑄仔不解轉隊費 「哪門子自由球員?」

2015/11/04 06:00
林哲瑄(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林哲瑄(資料照,記者廖耀東攝)

〔記者徐正揚/台北報導〕中華職棒2015年度各球團通告選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最終時間是昨天下午4點,今年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確定只有Lamigo桃猿林智勝、陳金鋒與義大犀牛鄭達鴻。

中職實施自由球員制度後,截至去年僅彭政閔與陽建福(2011年)、周思齊(2013年)、張建銘(2014年)行使權利,最後都續留母隊,今年有3人是歷來單一年度最多,很有機會出現史上首次自由球員轉隊,甚至旅外發展。

聯盟規章規定,自由球員若在12月31日前與別隊簽約,新球隊要支付該球員今年薪資總額之250%給原球隊做為轉隊費,林智勝、陳金鋒、鄭達鴻今年月薪各是43萬、25萬、35萬元,轉隊費各為1290萬、750萬、1050萬元。

若於明年1月1日至季前登錄截止期限間簽約,轉隊費就減半降為125%,各為645萬、375萬、525萬元,若無意外,有意願的球隊要等到明年才會有動作。

林哲瑄昨天上午出席活動時指出,聯盟應該改變自由球員制度,「年限到了應該自動生效,不需要申請,需要轉隊費怎麼叫自由球員?」曾經行使權利的周思齊表示,要轉隊真的很難,希望今年有人打破門檻成功轉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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