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正揚/桃園報導〕陳金鋒昨天在Lamigo桃猿對義大犀牛6局下被三振,對主審紀華文的好球帶有意見遭驅逐出場,聯盟按照規定,給予陳金鋒罰款1萬元之處分,明天(週一)將正式發函告知猿隊球團與陳金鋒本人,但不會追加禁賽。
陳金鋒指出,當時比數很接近(4:4平手),難免比較在意,好壞球是裁判的主觀認定,趕出場也是裁判的權利,過去了就過去了,今天心情已經平復,這種事不會記一輩子,「尊重裁判的判決,也是棒球一部分。」他說。
陳金鋒返台打中職後,曾在2009年4月17日對統一獅1局下,因好球帶與主審陳海峰發生爭執,與總教練洪一中(當時是La new熊)先後被驅逐出場,他表示,旅美期間沒被裁判趕出場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