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葡萄牙足球巨星C羅(Cristiano Ronaldo),涉嫌於2010至2014年間逃漏稅1470萬歐元,他今天在西班牙馬德里法庭上認罪,支付罰款1880萬歐元(約新台幣6.6億),法院還判處他23個月緩刑。
C羅曾於2017年否認這項指控,不過在去年同意與法院簽署協議,以認罪取代一旦敗訴便要入獄的刑罰。C羅今天與未婚妻喬吉娜(Georgina Rodriguez)牽手,面帶笑容走出法院,離開前還停下來為粉絲簽名,據悉他在法庭上待了45分鐘。根據西班牙法律,C羅的23個月緩刑意味著他不需要坐牢,只要繳納罰金。
馬德里檢察官表示,C羅已經在去年7月支付了其中570萬歐元的罰款,加上約100萬歐元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