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台日桌球界金童玉女江宏傑與福原愛,近日驚傳婚變消息,引發各界熱議,先前日媒已經爆料,小愛早在2019年就想分手,今年元月更再提離婚,但先前兩人依舊對外放閃、曬恩愛,維持「假面夫妻」形象,據日媒推測,很可能為了避免違約,力保龐大廣告代言商機。
江宏傑、福原愛2016年結婚時,當初日媒已不看好,曾稱兩人年收入相差37倍,形同門不當、戶不對的「格差婚」,但4年多來夫妻持續放閃,感情甜蜜令人稱羨,甚至大舉進軍演藝圈,遠赴中國參加與實境秀,主打「幸福美滿家庭牌」,不斷炒熱知名度,粗估合體代言、拍廣告及出席活動,至少已有10億日幣(約2.6億台幣)身價,遠比當初桌球本業好撈許多。
名人代言合約,通常規範期間不得爆出醜聞或影響品牌形象,否則恐有懲罰性賠款,而《週刊文春》提及,福原愛前年萌生離意跑回日本,經江宏傑苦苦哀求10天才回心轉意,今年元月她又簽好離婚協議書,但這兩個多月來,彼此網路社交平台互動卻思愛如昔,因此日媒分析,婚姻早亮紅燈的兩人,極力維持表面模範夫妻形象,就是為了代言合約,以免衝擊事業「錢」途,並認為即使感情回不去了,兩人暫時也不會分開,很可能繼續維持現有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