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中心/綜合報導〕東京奧運為台灣拿下羽球首金的「黃金男雙」李洋/王齊麟,先前因有公務員身分在身,導致代言受限,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第22條修正案,讓「麟洋配」代言解套,李洋稍早發文,感謝立委們對於運動員的重視。
李洋與王齊麟兩人隸屬國營事業土地銀行,具有公務員身分,依法不能兼職、代言,因此曾捲入代言風波,造成外界討論,不過在朝野立委幫忙下,今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第22條修正案,讓麟洋配代言解套,保障選手權益。
國民體育法第22條增訂第3項,曾任國家代表隊的運動選手,若具公務員身分,得經其任職機關(構)同意後接受商業代言,不受「公務員服務法」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的限制﹔其商業代言的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李洋對此也在臉書發文,感謝外界對運動員的重視,「感謝立委們對於運動員的重視及協助,這段期間也很謝謝政府、土銀公司及身邊很多人的關心與幫忙,未來我們依然會繼續專注在球場上的表現,也期望能帶回更多好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