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養宣/台北報導〕TPBL新北國王今在總冠軍賽第2戰以90:99不敵福爾摩沙夢想家,帶著1:1平手回到主場,代理總教練洪志善賽後大動肝火怒批裁判尺度,聯盟今開罰5萬塊,前鋒蘇士軒也因非籃球動作的犯規被處以1萬塊罰款。
國王代理總教練洪志善因林書緯在第二戰首節就因撞到高柏鎧的大腿退場,相當不滿,賽後除稱「我們只能保護好自己」,更稱林書緯可能報銷,「他已經送醫院,季後賽報銷也不一定,這可能是聯盟想見到的吧?」
洪志善當時表示,賽前看到高柏鎧會上場就知道一定會有球員受傷,「賽前就已經提醒裁判,很多非法掩護、拉手如果不吹,一定會有見血的情況,聯盟在開打前有找過兩隊說要保護球員,但裁判尺度不一樣。」
聯盟今針對洪志善在記者會的言論,宣布開罰5萬元,指出洪志善「影射聯盟裁判執法不公,並發表具攻擊性之言論。」另外,國王前鋒蘇士軒在末節籃下卡位時也勾住高柏鎧的脖子,最後兩人都吞下違反運動精神犯規,聯盟今因該動作屬非籃球動作,開罰蘇士軒罰款1萬,並記點1點。
聯盟公告如下:
台灣職業籃球大聯盟(TPBL)今(28)日公告,針對新北國王隊於冠軍賽G2賽後記者會及比賽期間相關違規情形,經檢視後確認已違反聯盟賽務規章,公告如下:
判罰案號:26050004
違規事由:新北國王總教練洪志善,於冠軍賽G2賽後記者會中,影射聯盟裁判執法不公,並發表具攻擊性之言論。
判罰依據:TPBL聯盟賽務規章第五章第一條第三款第3目第(1)項。
懲處內容:決議處新北國王總教練洪志善新臺幣五萬元整罰款。
判罰案號:26050005
違規事由:新北國王球員蘇士軒,於冠軍賽G2對福爾摩沙夢想家之賽事中,第四節8分10秒對福爾摩沙夢想家球員高柏鎧之犯規動作,經裁判判定為違反運動精神犯規。
判罰依據:TPBL聯盟賽務規章第四章第四條第七款第2目第(1)項。
懲處內容:經技術委員會開會決議,該動作非屬正常籃球動作,處新北國王球員蘇士軒新臺幣一萬元整罰款,並記點1點。
聯盟重申,職業球隊與球員身為公眾人物,應共同維護賽事專業形象與公信力。賽後記者會為針對比賽內容進行說明與交流之平台,相關發言應秉持理性與尊重,避免出現情緒性或攻擊性言論;同時,場上行為亦應符合運動精神與競賽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