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思齊(中)與曾在威力盃出賽的馬傑森(左)和黃子芸出席台彩威力盃記者會。(記者林正堃攝)
依據中職聯盟規章,登錄一軍年資達到9個球季(大學就讀滿4年以上者為8個球季),可取得自由球員資格,行使自由球員權利的選手,之後再達到4個球季,可再度取得自由球員資格。
簽下自由球員的球團,需依原球團選擇的方式進行補償,包括支付該選手該年度薪資總額的125%做為轉隊費,或薪資總額75%的轉隊費加上1名25人保護名單之外的選手,第2次以上行使自由球員權利者,轉隊費為前一次百分比的一半。以周思齊為例,今年月薪45萬元,年薪540萬,這一次轉隊費最高只需337.5萬元。
此外,達到3個球季並且獲得球團同意,可取得旅外球員資格,簽下該選手的外國球團,只限以轉隊費方式進行補償,轉隊費的額度和國內自由球員相同。(記者吳清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