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洋(左)與王齊麟。(資料照)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東京奧運男子羽球雙打金牌「麟洋配」王齊麟/李洋,因具有土地銀行球員的公務員身分,能否代言商業廣告引發討論。在朝野高度共識下,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第22條條文修正案」,放寬相關規定,經任職機關同意就可接商業代言。
三讀條文明定,曾任國家代表隊的運動選手,若具公務員身分,得經其任職機關同意後接受商業代言,不受「公務員服務法」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的限制﹔其商業代言的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
李洋(左)與王齊麟。(資料照)
〔記者林良昇/台北報導〕東京奧運男子羽球雙打金牌「麟洋配」王齊麟/李洋,因具有土地銀行球員的公務員身分,能否代言商業廣告引發討論。在朝野高度共識下,立法院會昨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第22條條文修正案」,放寬相關規定,經任職機關同意就可接商業代言。
三讀條文明定,曾任國家代表隊的運動選手,若具公務員身分,得經其任職機關同意後接受商業代言,不受「公務員服務法」有關經營商業及兼職規定的限制﹔其商業代言的範圍、限制、程序等相關事項辦法,由各該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