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龔乃玠/高雄報導〕中職在1日廢除俗稱「228洋將條款」,設立1月15日為原球隊議約最終日,意即洋將可提前1個多月決定新球季去處。然而,台鋼雄鷹洋投艾速特直言:「我還是不太喜歡這規定,不管是將日期訂在哪一天,我認為如果球隊不想跟你續約,你應當能自由地去其他地方。」
中職在1日修改「228洋將條款」,設立1月15日為原球隊議約最終日,該日過後該洋將即被視為自由球員,但艾速特直言:「我不知道為什麼他們想要『銬』住想延續職業生涯的球員,如果球隊不要他了,就應該放他走。」
艾速特強調,假設球季是9月28日結束,就應該在當天就成為自由球員,而不應該被銬住,「對,(115條款)是好一點,但我還是不太喜歡。」他也直言,之前的228條款對球員來說是個傷害,本來坎南能跟他們一樣在2月10幾號報到為球季做準備,但他卻等到3月1日才能到球隊練球,導致沒辦法趕上開幕戰。
談回改良版的「115條款」,艾速特認為,「球隊通常會有洋將清單,如果你說不,他們就會繼續往下找,而如果我們在聯盟有其他選擇,應該是要在1月15日之前就能去探尋,而不是在等待,因為球隊可能到時候都找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