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名將阿姆斯壯禁藥風波仍未止歇,最近又被判決必須賠償1000萬美元給運動保險公司。(法新社) 自行車名將阿姆斯壯禁藥風波仍未止歇,最近又被判決必須賠償1000萬美元給運動保險公司。(法新社)](https://img.ltn.com.tw/Upload/sports/page/800/2015/02/17/phpIrXq9d.jpg)
〔記者林宗偉/綜合報導〕自行車名將阿姆斯壯(Lance Armstrong)因服用禁藥聲名狼藉,還被取消7次環法賽冠軍的紀錄,先前為他支付獎金的美國體育保險公司SCA Promotions也為此告上仲裁法庭,近日裁決出爐,阿姆斯壯將須賠償1000萬美元(約3.17億台幣),以解決雙方的法律糾紛。
這樁官司的兩造早在2004年就結下樑子,當時該公司拒絕為阿姆斯壯支付贏得第6次環法賽的獎金,被阿姆斯壯告上法庭,最後只得賠償250萬美元(約7934萬台幣);2006年,SCA Promotions又因阿姆斯壯贏得7次環法賽,再度支付750萬美元(約2.38億台幣)。
針對判決,阿姆斯壯的律師赫曼(Tim Herman)表示會再上訴,他引述仲裁法庭其中一位仲裁者的說法,指出在德州或美國的法律裡,沒有一條可以追溯至9年前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