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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留住台中市體育人才 盧秀燕:一年約編列3500萬

2023/06/09 12:27

市議員蘇柏興要求市府要留住台中市體育人才。(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台灣人愈來愈重視運動選手,中市議員蘇柏興今天在市議會表示,要求中市府要有獎勵留下台中市的運動人才;市長盧秀燕表示,在2019年上任就研擬辦法要留下運動人才,因此推出除了選手若參加全國比賽得獎的獎金,也住提供每月培訓金給選手,一年約編列3500萬,人才逐步留住,奧運銀牌楊勇緯也留在台中市。

中市議會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蘇柏興便表示,台灣人在國際運動賽事得獎,可讓世界見得到台灣,台中市政府努力培訓選手,但是因為未提供好的條件,培訓了半天,卻因台中市政府未提供好條件,讓體育人才外流。

  市長盧秀燕表示,為解決過去台中運動人才流失問題,她上任後即指示運動局制定相關辦法,2019年9月增訂「台中市績優運動選手培訓獎助金」,適用台中市參加全國運與全中運獲得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獲得培訓獎助金獎勵,2019起連續兩屆台中選手在全國運動會奪下全國第三,2020年全中運獲得全國第一,獎勵措施成效卓著。

盧秀燕表示,市府團隊在2019年上任後即討論怎麼留住優秀運動選手,台中市訂定培訓獎助金制度,即運動選手家庭俗稱的「牛奶費」,讓獲獎選手每月都能領到基本培訓費。

盧秀燕,運動局於2019年起迄今平均一年編列近3,500萬元經費,全國得名除了給予獎金外,每月再給培訓獎助金,直到下次比賽止,市府在2020年更有鑑於物價上漲,培訓獎助金經費調高過一次人才流失情形已經大幅改善,近幾年選手留在台中的情況非常穩定,包括奧運級柔道國手楊勇緯、田徑國手陳傑等都留在台中。

運動局長李昱叡表示,除原有一次性體育獎金外,還特別增訂「培訓獎助金」,從2019年全國運動會、2020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開始施行,獲金、銀、銅牌選手每月都可領培訓獎助金。

此外,東京奧運「再加碼」頒發激勵金,由原來獲得金牌者,獎金是15萬元,一口氣提升至300萬元、銀牌200萬元、銅牌100萬元,第四名至第八名選手均有獎勵,前八名以外的參賽選手都可領取5萬元參賽激勵金,透過優化獎勵機制,藉此讓台中的運動選手能留在家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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