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穿練習衣上場 沒"罰"度

2008/03/19 06:00

〔記者徐正揚/高縣報導〕龍隊無法穿新球衣上場的警報,趕在賽前半小時驚險解除,讓聯盟賽務部、裁判組捏了把冷汗,因為,不論根據棒球規則、聯盟規章,能罰,也不能罰。

賽前1小時,裁判組開始注意到這個狀況,在第一時間,根據過去的處置經驗認為,若新球衣沒到,仍讓龍隊上場比賽,但要清點未穿球衣的教練、球員總人數,提報聯盟罰款,每人罰1萬元。

基於保險起見,大家開始查規則,赫然發現,龍隊就算穿熱身賽的練習球衣上場,竟然完全不會違反規則,因為條文只註明,球衣上應有背號,龍隊的練習球衣,人人都有背號,尺寸也合規定。

賽務部主任王惠民得知這個狀況,幾經思索後,仍無法立即裁奪,馬上開始翻規章,卻也被嚇一大跳,即便龍隊穿熱身賽的練習球衣,只要全隊一致,就符合「應穿著統一規定背號之球服」的敘述。

真要罰款,還是可以,第九章第二十條所謂的「代表球團之服裝」,有很大的攻防空間,再者,龍隊前天開記者會,新球衣已經公布,也能可視同違反第十五條後段,自「各球團不得隨意更改球服樣式」起的條文。

為求謹慎,比賽開始了,王惠民與待命裁判,繼續找條文,確定規章並未規定,各隊球衣必須經過登錄、註冊的程序,就算龍隊公布新球衣在先,要穿不穿,似乎也管不到。

忙了大半天,他們只能苦笑,並安慰自己說:「過去從沒碰過這個狀況,幸好只是虛驚一場,但真的上了一課,很有必要把這個差點發生的狀況,轉化成更明確的條文來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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