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粘藐云/台北報導〕台北台新戰神洋將艾力克昨在和高雄海神一戰中,因為對胡瓏貿出肘、伸腳,兩度吞下違反運動精神犯規,被驅逐出場,今天聯盟宣布,他將被處台幣2萬元罰款、並記點兩點。
TPBL今天宣布,例行賽G56台北台新戰神球員艾力克被宣判兩次違反運動精神犯規,將處新台幣2萬元整,並記點2點。
詳細判罰報告如下:
-判例1:台北台新戰神球員50號艾力克,於例行賽G56對高雄全家海神賽事,第二節727對高雄全家海神球員10號胡瓏貿的犯規動作,裁判宣判違反運動精神犯規。
-判例2:台北台新戰神球員50號艾力克,於例行賽G56對高雄全家海神賽事,第三節4:45對高雄全家海神球員10號胡瓏貿的犯規動作,裁判宣判違反運動精神犯規。
-判罰依據規章:TPBL聯盟規章第四章第四條九.2.(1)
-懲處內容:經技術委員會開會決議,上述兩判例之犯規動作構成嚴重違反運動精神行為(達到違反運動精神犯規C2以上),合計處台北台新戰神球員50號艾力克罰款新台幣2萬元整,並記點2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