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那一拳的代價 禁4場、罰5萬

2008/01/14 06:00

〔記者龍柏安/新莊報導〕籃球場上揮拳的代價有多重?答案是禁賽4場、罰款新台幣5萬!

另3人 禁1場、罰1萬

米迪亞精靈前鋒鄭人維比賽中追擊揮拳台銀球員程恩傑,中華籃協賽後立即召開技術委員審判會議,針對比賽中的暴力行徑,快刀斬亂麻做出懲處,動手揮拳的鄭人維將面臨4場禁賽、並罰款5萬,而衝出板凳區的林群峰、林宗慶與蕭元昶,則各被禁賽1場、罰款1萬。

至於出拐傷人的程恩傑,技術委員認為當時裁判以鳴哨裁示進攻犯規,加上他並未出手回擊,因此將可免於處分。

籃協在技術委員會中認為,此次衝突風波點到為止,戰火並未擴散,因此將依照去年SBL委員會所訂定的球團裁判管理辦法暨抗議、罷賽之相關辦法執行。

SBL去年曾爆發首樁大規模衝突,事後委員會為遏止場內暴力歪風滋長,特地研擬出一套懲處條例,只要未來場內脫序事件重演,將成為嚴辦的唯一依據。

賽後籃協對於雙方教練團當機立斷的表現,高度肯定,認為若非兩隊教練團處理得宜,戰火有可能蔓延擴大,至於所有遭「判刑」確定的球員,將由1月18日開始「服刑」,罰款自即日起10日內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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