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忠榮/天母報導〕一個球隊中,球員有大牌和小牌、主力和板凳之分,是常見的形態,但從薪資結構來看,新成立的台北市、台北縣棒球隊,球員都領一樣的薪水,是「齊頭式平等」,完全感受不到選手之間有何差別。
以台北市隊的24名球員為例,不管上場時間多寡、表現好壞、棒球資歷如何,所有球員月薪都是4萬5000元,台北縣隊也一樣,可見政府機關辦事刻板、不知變通。
台北市隊總教練曾智偵對此也很傷腦筋,他說,理論上選手有球可打,都應珍惜、努力打球,但是大家待遇都一樣,很難刺激選手追求更好的表現,建議薪水還是應該分級。
台北縣總教練「草總」謝長亨認為,或許可用獎金的方式,訂出一套標準,選手表現愈好,除了基本薪資外,就能領到愈多的獎金。
草總並建議,各縣市業餘成棒隊也可以試著用冠名權,找當地企業贊助,例如鴻海若願意贊助北縣,可稱為「台北縣鴻海隊」,一來增加企業能見度及公益形象,二來讓球隊經費更充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