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由一次急救談起 運動場所猝死救回得看運氣

2023/04/04 07:14

現場打球的球友及民眾接力實施CPR及在消防局人員線上指導下以AED對患者進行電擊,成功救回男子。(圖由民眾提供)

台灣運動醫學會前理事長 葉文凌教授

昨新聞報導,一壯男在打籃球賽時,突然猝死。經球友CPCR及AED急救後,已經恢復心跳。真是有福氣的人啊!也感謝大家的努力急救,更感謝校方的遠見,早早放置AED,在眾多人的機緣巧合下,終於力挽狂瀾,所救的不僅是一條生命,更可能是一個家庭。真是價值無限,千金難抵。但是社會還是可以做的更多。

運動猝死以心因性最多。而心跳停止的時間愈短,受害者愈容易恢復。只是這時間真的很短。腦部只佔2%的體重,但卻消耗15至20%的血流。只要四至十秒無血流,人即會失去意識。10至30秒停止腦血流,腦電波即無作用。既使努力CPCR,如果腦部血液供應無法達到正常40至50%的水平,反而會有次發性腦部傷害。這些事在在顯示,CPCR和AED設置之重要性。也就是說,我們必須廣泛且強制性的訓練公民CPCR,且必須要普遍的設制AED。如果不能全民普及,至少在運動場所必需要有所準備。只是,我們可以這麼要求嗎?

毫無疑問,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我們的運動法律根本闕如。對於運動場所的要求厥如,所以AED設置與否、數量、地點、查核等均完全沒有。而急救人員全賴辛苦的消防弟兄,只是再快也要幾分鐘才到,四週的同好可能沒受訓,或怕CPCR後壓斷肋骨反被告。所以相關法律及訓練教育,可能很少或根本沒有。反而只是投注大量教育時間和人力,在反覆訓練本來就是專業的醫療人員。真正本末倒置。恰如每三年叫職業駕駛人進駕訓班,由排擋起再教一次。至退休為止。而不會開車的人,根本輕忽掉,因為假裝他們永遠不會開車。而運動猝死卻一直發生,這不是發達國家可以接受的。

說到底,我們的運動主管機關層級太低,根本無力推動高層級的概念性事務。這樣的國家永遠不會有強大的運動社會力量。至於奬牌也永遠是"點式"的。而一般運動民眾的安全也是"點式"的,不會有全面性的覆蓋。所以我們的朋友何時會獲救,也就是看"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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