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球場業者在球友或會員擊球後,除了球場方面的果嶺費、球車費、桿弟費和其他雜項之外,還會代收幾項培訓基金,這些培訓基金全屬「樂捐」性質,並無強制收取的法源依據,球友付費時有權聲明不繳。
曾收取過培訓發展基金的單位包括高爾夫協會、球場事業協進會、TPGA職業高協和球場本身的培訓基金。依規定都應詳列在發票的代收項目。一般都是球場會員收取10元,一般球友20元,金額不大,但近幾年來屢遭球友質疑經費流向不透明,甚至曾有球友串聯拒繳。
高協最早收取培訓發展基金始於1978年10月1日,當時首屆高協理事長周至柔將軍為了籌募經費,提出建立「發展高爾夫基金制度」,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他登高一呼,各球場群起響應。
30餘年下來,高協是國內極少數經費較寬裕運動協會,全盛時期每年培訓發展基金進帳近4000萬元,但近幾年,球場代收轉交數額逐年減少,高協秘書長王漢基認為,今年可能會低於1000萬元。
代收這些基金既缺法源依據,在收取過程與經費運用上又問題重重,外界觀感不佳,確實到了該改弦易轍的時候了。(記者趙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