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署放寬規定,即日起沒打3劑疫苗可進健身房,但需全程戴口罩。(資料照)
〔記者梁偉銘/台北報導〕儘管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嚴峻,考量我國進入新防疫模式,為兼顧健身產業發展、消費者權益和防疫措施原則,體育署已配合修改「健身房參加者須完成第3劑COVID-19疫苗接種始得進入」的配套措施,放寬規定且即日起生效。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原本宣佈,今年4月22日起,符合接種年齡民眾必須完成第3劑疫苗接種,才能進入健身房。如今經民眾、業者、民意代表等多方建議,體育署蒐整意見後,邀集業者代表召開會議研商,並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討論研議,增列「健身房參加者須完成第3劑COVID-19疫苗接種始得進入」之配套措施。
體育署設施組組長許馨文解釋,針對「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修正,即民眾進入健身房提供至少接種3劑疫苗證明,運動時無須佩戴口罩,同時放寬相關規定,「就算尚未完成接種3劑疫苗者,也開放能夠進入健身房,但運動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並保持社交安全距離。」
許馨文也強調,健身房業者應訂定管控機制,落實查驗顧客所提供的3劑疫苗施打證明,並確保未完成3劑疫苗施打者,運動時全程佩戴口罩,以保障所有人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