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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署》未完成率88% 藍智庫:運動場館耐震補強工程進度待加強

2023/02/25 08:56

陳學聖。(資料照,記者田裕華攝)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智庫教文體育組召集人陳學聖今日指出,體育署自111年開始編列預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運動場館耐震能力相關作業經費,迄今年1月底核定補助全台13縣市辦理公有運動場館耐震能力相關作業與工程經費,但目前全台尚有15案未完成補強工程,未完成率高達88%。

陳學聖認為,雖然依地方制度法第18條至第20條規定,體育機構的設置、營運及管理,為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自治事項,但體育署負有指導及考核各級政府體育業務權責,且依教育部體育署組織法第2條明定該署負有運動設施發展的規劃、執行及督導之責,體育署對於地方政府公有運動場館未完成耐震能力補強工作,應善盡督導之責,同時確實執行辦理地方運動場館耐震能力相關作業經費,讓未完成補強工程的列管案能儘速完工,給全民一個安心的運動環境。

陳學聖表示,體育署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運動場館耐震能力補強、簡易修繕及規劃設計等相關作業,包括111年體育署法定預算及112年體育署預算案中「體育教育推展」計畫中的「改善及輔導各年齡層運動設施」分別編列相關作業預算4770萬元、5000萬元,以及於第4期前瞻特別預算「城鄉建設」項下「公共服務據點整備計畫」編列地方運動場館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經費,112年度5310萬元、113年度1億1500萬元,共計1億6810萬元,若將公務預算和前瞻特別預算合計,用於此項作業的經費為2億6510萬元。 陳學聖指出,全國依據內政部「建築物耐震能力補強實施方案」列管的88年12月31日以前申請建造的公有運動場館需詳評共有46案,皆已完成詳評,其中經評估需補強的17案,體育署補助了10案,截至111年1月底,完成補強工程為2案,完成率20%,若再加上體育署未補助者,則有15案未完成補強工程,未完成率88%,這15座場館分布在8個縣市,即全台15個需完成耐震能力補強的縣市,尚有近5成3的縣市未完成耐震能力補強。

陳學聖發現全國共有15個縣市的公有運動場館被納入耐震能力列管案,教育部體育署自111年起共核定補助經費9696萬1445元,辦理全台13個縣市公有運動場館耐震能力相關作業和工程,其中補助23處場館辦理耐震詳評經費1240萬8445元、10處場館辦理耐震補強工程經費8395萬9000元、1處場館辦理拆除工程59萬4000元,占該署111、112年編列辦理相關計畫預算1億5010萬元的64.5%,111、112年尚有4成左右的相關經費未執行,他認為,不免令人質疑113年度編列逾1億元的相關預算是否能有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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