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動寬頻業務4G競標已於10月底結束,由中華電信、台灣大、遠傳等6家業者分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報告指出,只要業者提出事業計畫書通過為期約2個月的審查,就能核發籌設同意書,讓業者進行寬頻網路建置相關作業,最後再由NCC審驗後,就可正式營運。
台灣4G業務由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亞太電信、國碁電子及台灣之星共6家業者,以總標金1186.6億元買下,中華電信則為最大贏家,業者多希望能在明年下半年之前完成開台,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下周一(9日)要求NCC主委石世豪列席備詢,報告行動寬頻事業審查事項與審驗技術方向。
NCC報告指出,得標業者已在11月底前繳納得標金,NCC也召開多次會議,加速行政作業,盼能盡快讓4G業務開跑。
NCC表示,審查採先送先審及平行處理等原則,業者只要提出事業計畫書,經審查完畢,就能核發籌設同意書,預計審查各事業計畫書約需2個月。
業者只要取得籌設同意書,就能進行申請指配頻率、申請系統架設許可等作業,並建置行動寬頻網路。
中華電信董事長李炎松在10月底就表示,順利取得執照及充裕的頻譜後,將立即啟動網路建設,預計明年下半年就率先開台營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