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曹錦輝98年曾捲入假球案,檢方當時查出,他接受組頭多次性招待,答應在比賽中放水,不過,一場因颱風取消,一場因配合球員不足作罷,最後均未實際執行獲不起訴,此部分均詳載在處分書上,中職則認為曹錦輝打假球的意圖非常明顯,道德有瑕疵,處以終身禁賽的最嚴厲處分。
對曹錦輝再度登上大聯盟,當初偵辦假球案的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正皓昨表示,自己是職棒球迷,當然會有想法,但不方便對外說明,曹錦輝是否已悔過或從中獲得教訓,只有曹的內心最清楚,他不予置評;至於球迷對曹錦輝重返棒壇看法兩極,激烈論戰到底該不該再給曹一次機會?王正皓認為,「這問題應該問曹」。
被中職禁賽後,曹錦輝曾回老家花蓮開燒烤、牛肉麵店,王正皓說,當時他在花蓮地檢署任職,但從未光顧過,「畢竟他曾是我的被告」;曹錦輝重新登板當天,他轉電視頻道,剛好看到曹正在熱身,準備中繼出場,那場他有看曹投完才轉台,但強調,未來不會特別關注曹的比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