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岳甫/台北報導〕修正後的國民體育法去年9月20日公布施行後,各單項協會依法須在半年內完成改選。在週二期限屆滿,不僅逾3成協會尚未改選完畢,且有5個協會尚未修改章程,體育署在昨天、今日針對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桌球協會發函警告,要求他們7天內提出章程修正草案送審。
滑冰協會、桌協、殘總、踢拳道協會和足球等協會尚未修改章程。體育署署長林德福在今日例行記者會時,他表示,滑冰已召開會員大會通過章程,並送繳至體育署查核,預計5月12日進行改選;踢拳道已完成章程修正草案;足協須待國際足總(FIFA)派員來台釐清爭議,才能有進一步動作。
桌協與殘總在多次溝通、到會輔導和公文催辦,至今仍未進行章程修訂,整體進度嚴重落後,體育署以國體法第43條規定,已陸續發函給2協會,要求他們7天內進行改善。
此外,2月爆發人頭會員爭議的排球協會進行行政調查及聲明書蒐集後,目前共收到2980份的集體繳費會員聲明書,不過,有524份因各式原因拒絕繳交聲明書,在這波調查完畢後,確保會員身分沒問題,排協選舉事宜才會重新啟動。
林德福談體育改革(記者林岳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