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時多雲

挾拒打12強來協商 體育署表遺憾

2015/08/07 06:00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組長洪志昌。(記者徐正揚攝)體育署競技運動組組長洪志昌。(記者徐正揚攝)

〔記者徐正揚/台北報導〕針對球員工會一再以「拒絕參賽」做為協商訴求,體育署昨表示深表遺憾且不能認同;至於怡安集團(AON)則決定退出承接12強保單。

體育署競技運動組長洪志昌指出,體育署與中職、棒協完全尊重職棒球員參加12強賽之意願,絕不容許勉強職棒球員參賽,但工會一再以拒絕參賽做為協商訴求,體育署深表遺憾及不認同。

按薪資投保 非無限上綱

洪志昌表示,去年仁川亞運的保險也由明台產險負責,12強賽保單以亞運為基礎,意外傷害保額1200萬、失能保障最高每月50萬且連續付12個月,已較過去提高4倍,但保額不是無限上綱,不能一直往上喊價,只要合情合理,即使保費變高,體育署仍會盡力配合。

洪志昌認為,失能險保額是依據球員薪資訂定,月薪在25萬以下者之保額一律以25萬計,至於上限,體育署根據實際薪資調整上限。

洪志昌表示,台灣隊若打進12強賽前3名,國光獎金比照世界盃,冠軍90萬、亞軍60萬、季軍30萬。不含世界棒壘球總會的分紅,台灣隊若奪冠,連同出場費30萬元,球員每人共領120萬。

怡安決定退出承接保單

針對保單處理,體育署收到中職報告,怡安集團決定退出承接12強保單。怡安集團台灣分公司聲明表示,台灣法規尚未核准產險公司於職業運動員團體傷害險,附加疾病所致之暫時或永久性失能的保障,與國外概括或統包式的承保範圍有所差異,怡安只能提供國內主管機關核可之相關保險商品,為客戶安排經金管會核准之保單,並無直接販售安排或簽發境外保單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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